发布时间:2024-01-18 14:20 已有: 人阅读
| 全面注册制后,对科创板并购重组标的的科创板定位,相关规则已较IPO标准作出不同规定,但部分市场主体误解标的仍需满足IPO科创属性量化指标要求。证券时报从相关监管人士获悉,科创板公司并购标的不适用IPO阶段科创属性评价指标要求,而是强调标的资产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即所属行业应当与科创板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且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
六月四日,勒索软件 NetWalker 背后的攻击者在其暗网网站上将加州旧金山大学加入到了未支付赎金的受害者名单行列。六月十九日,加州旧金山大学从名单……[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