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1 20:40 已有: 人阅读
| 题主提到的“父亲给予儿子的房产”,不管是赠与、还是买卖方式,都可以理解为最终结果是:房子已经登记为儿子名字,儿子是房子产权人。 儿子如果真把房子卖了,从交易过程上,完全可以背着父亲去做,而且更重要的是,基本可以判定“买家属于善意购买第三人”,无责,房子无法追回。 那么,父亲能做什么呢?无非就是按照赠与合同,因儿子违反了赠与合同约定,所以主张撤销赠与。但是,一旦房子已经出售,撤销无非也就是向儿子要钱,改变不了什么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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