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7 11:14 已有: 人阅读
|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分别制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汪某处以10万元的顶格处罚,对高岛屋百货公司处以50万元的顶格处罚。 上海发布,经营者若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哄抬价格行为,有关部门将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指导意见中涨幅认定标准认定的哄抬价格行为,依据第六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各种规模的金融服务机构(FSI)都认识到,在满足严格的监管和合规性要求的同时,它们在提供差异化??服务方面竞争激烈。在最早的数字转换采用者中,FSI通……[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