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5 03:11 已有: 人阅读
| 11月15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动态数据报送要求。其中提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人在使用轻型、小型、中型、大型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飞行活动时,应当确保其使用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向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联网报送飞行动态数据,且在运行时不得关闭报送功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制造方应确保其生产的轻型和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具备在飞行活动过程中按规定向UOM报送飞行动态数据的能力。向UOM报送飞行动态数据的接口标准按执行。 |
各种规模的金融服务机构(FSI)都认识到,在满足严格的监管和合规性要求的同时,它们在提供差异化??服务方面竞争激烈。在最早的数字转换采用者中,FSI通……[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