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4 12:33 已有: 人阅读
| 11月11日,南京公用公告,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与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拟签署,向其采购燃气用以向终端客户销售。合同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8时止,结算单价为3.73元/立方米,合同期限内燃气采购量为1700万立方米,合同总价金额为6341万元。若有超出前述燃气采购量的采购需求,港华国际能源贸易以价格确认函的形式提前告知南京港华拟超量采购燃气所对应的单价,并在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按约定进行燃气采购。 |
各种规模的金融服务机构(FSI)都认识到,在满足严格的监管和合规性要求的同时,它们在提供差异化??服务方面竞争激烈。在最早的数字转换采用者中,FSI通……[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