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6 05:17 已有: 人阅读
| 11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德意志交易所集团、中欧国际交易所签署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专项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是上交所积极推动落实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双向开放、进一步深化中德证券市场合作关系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标志着沪德两地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产品开发、信息交换和人员交流等合作方面迈入新的发展阶段。未来,上交所将继续加强与境外交易所的交流合作,发挥好已有成熟互联互通机制的积极作用,探索境内外资本市场合作的创新模式,切实推进我国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 |
各种规模的金融服务机构(FSI)都认识到,在满足严格的监管和合规性要求的同时,它们在提供差异化??服务方面竞争激烈。在最早的数字转换采用者中,FSI通……[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