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02 21:34 已有: 人阅读
| *ST开元9月24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收到长沙中院下发的,长沙中院准许申请人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预重整期限为3个月,自相关通知送达公司之日起算。公司同日收到收到长沙中院下发的,长沙中院依法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
各种规模的金融服务机构(FSI)都认识到,在满足严格的监管和合规性要求的同时,它们在提供差异化??服务方面竞争激烈。在最早的数字转换采用者中,FSI通……[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