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3 10:48 已有: 人阅读
| 第二大股东红星控股因自身债务清偿困境已于6月7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进行重整。本次重整的对象仅为红星控股其自身法人主体,不包含红星控股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暨控股股东为建发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红星控股本次申请重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
各种规模的金融服务机构(FSI)都认识到,在满足严格的监管和合规性要求的同时,它们在提供差异化??服务方面竞争激烈。在最早的数字转换采用者中,FSI通……[详细]